原材料盤盈怎么處理 原材料盤盈時首先應當記入借記“原材料”,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按規(guī)定手續(xù)批準后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貸記“管理費用”。 企業(yè)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原材料,根據“原材料盤存報告單”所列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裝物 低值易耗品 庫存商品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盤盈的原材料,通常是由企業(yè)日常收發(fā)計量或計算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即正常損失,其盤盈的原材料,可沖減管理費用,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經批準后,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二)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三)生產經營領用材料,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材料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發(fā)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發(fā)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原材料盤盈怎么處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