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他物權 他物權是指在他人所有物上設定的物權,包括自物權以外的任何物權。 他物權從所有權派生出來,形成獨立的財產權。他物權由非所有人享有,所有人并不因為他人享有他物權而喪失所有權。 他物權的內容 他物權源于羅馬法,是指權利人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的約定,對他人之物享有的進行有限支配的物權。如承包經營權。 按羅馬法理論,自物權即所有權以外的一切物權均可納入他物權范疇,此類權利以他人的所有權為前提而存在。通常僅體現為物權某項權能或一部分,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羅馬法上的他物權,一般包括地役權,永佃權,地上權,和質權四種,近代民法承襲了羅馬法的他物權概念及理論,但在其具體表現形式上則有越來越豐富的發(fā)展,學理上往往他物權成為“不完全物權”或“限制物權”并將其具體劃分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他物權的特征 (1)他物權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設定的物權。 這是他物權與自物權的最本質區(qū)別。他物權不能在自己所有之物上設定,因為自己所有之物,是所有權的客體,而所有權是最完備的物權,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支配權,勿需也不能為自己設定他物權。離開他人所有之物,他物權無從設定。 (2)他物權是派生于所有權而又與所有權相分離的物權。 他物權是所有權的派生之權,并非是完全獨立的民事權利。它是根據對所有權所設定的債權而形成的,而且來源于所有權,因而將所有權稱之為母權,而將他物權稱之為子權。他物權雖然與所有權具有如此密切的關系,但它是在所有權權能與所有權發(fā)生分離的基礎上產生的民事權利,即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財產上享有占有、使用或收益權,以及在特殊情況下依法享有一定的處分權。因而,這種物權具有相對獨立的性質。 (3)他物權是受限制的物權。 所有權是最完備的物權,不受任何限制。他物權則屬于限制物權。他物權的受限制,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他物權受所有權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他物權只是以所有權的一定權能為內容,因而仍受所有權的支配,不能完全任意行使;即使是以所有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為內容的他物權,也必須受所有權的支配; 二是,他物權也限制所有權的行使。在所有權的客體物上又設置他物權,其結果是使所有權的行使受到限制,不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自物權。依所有權的權能分離的內容不同,亦即他物權的內容不同,所有權所受限制的程度也不相同。 (4)他物權是依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而發(fā)生的物權。 他物權并非自由發(fā)生。其發(fā)生的途徑或稱方法有兩種: 一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如留置權等他物權; 二是由合同約定,如抵押權、典權等他物權。 他物權無論是由法律規(guī)定還是合同約定,其具體內容均由法律所規(guī)定,并為強制性規(guī)定,因而他物權是法定物權。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什么是他物權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