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會成員如何產生? 1、公司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常設權力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公司的重大決策。 2、公司董事會由若干名董事組成,其中董事長一名、董事若干名 3、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每屆董事任期3年,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內經股東大會決議可罷免。從法人股東選出的董事,因法人內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時,可以改派,但須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經公司董事會確認。 4、董事會候選人由上屆董事會提名;由達到公司普通股份總額3%以上的股東聯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為候選人提交會議選舉。 5、 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可在適當時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屆股東大會追認。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機構高層管理人員擔任,其職責、權力及待遇與其他董事同等。 二、董事會行使職權包括哪些? 1、決定召開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大會決議; 3、審定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和經營方針,批準公司的機構設置; 4、審議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5、制定公司培養(yǎng)股本、擴大股份認購范圍,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制定公司債務政策及改造公司債券方案; 7、決定公司重要財產的抵押、出租、發(fā)包和轉讓; 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終止的方案; 9、任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審批公司的行政、財務、人事、勞資、福利等各項重要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 12、聘請公司的名譽董事及顧問。 13、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 董事會做出前款決議事項,除第5、6、7、8、10的決議時須由出席董事會的2/3以上董事表決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數以上的董事表決同意,董事長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有兩票表決權。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董事會成員如何產生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