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本的幾大誤區(qū) 誤區(qū)一:注冊資本隨便寫,能寫多大寫多大 盡管公司法以及工商登記不再管實際繳存資金的環(huán)節(jié),但也并不意味著注冊資本可以隨便寫!因為公司的投資人和未來走向資本市場過程中的監(jiān)管機構,都會有可能要求認繳資本實際到位。 雖然如果到時候發(fā)現(xiàn)實際到位無法達成,可以采用減資的方法降低注冊資本,但是這個過程費時費力,會嚴重影響融資及走入資本市場進程。 有些創(chuàng)業(yè)者心里會想:無所謂,先把注冊資本寫大,以后再減也不遲。這種想法是萬萬不可存在的!注冊資本是法律上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承諾,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股東有義務按照承諾的注冊資本清償剩余債務。 這種情況已經有判例,法院會要求在經濟糾紛訴訟中敗訴公司的股東實繳補足注冊資本后承擔賠償責任。通俗一點說,就是寫1個億的注冊資本就要承擔1個億限額內的責任!對于大多數(shù)人,這相當于有限責任變成無限責任了! 誤區(qū)二:注冊資本中設置不切實際價值的非貨幣資產出資 有的創(chuàng)業(yè)者,在注冊資本中設置用自己持有的軟件著作權、專利權等非貨幣資產出資,認為通過加大點資產評估值在不掏錢的情況下占有較大比例股份挺合適。 實際上,從稅法角度看,個人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分解動作是個人轉讓非貨幣資產和投資同時發(fā)生,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見財稅〔2015〕41號文件)。即使稅交了出資完成了,這些非貨幣資產入賬后就變成了公司資產,正常的話需要分期折舊攤銷,變成了公司的成本費用,直接了增加了公司會計報表盈利的負擔。 誤區(qū)三:用投資人的投資估值溢價增資 在會計上,投資人的投資估值溢價需要計入“資本公積”科目,計算方法如下:【假設公司注冊資本80萬,天使投資人以1,000萬的估值占比20%增資200萬,公司注冊資本調整為多少?這200萬有多少計入“實收資本”,有多少計入“資本公積”?】 讓我們用小學數(shù)學方法算一下:設天使投資人需要計入“實收資本”的金額為X,則X/(80+X)=20%,經縝密計算得X=20。答案就是,注冊資本調整為80+20=100萬,天使投資人的投資中20萬計入“實收資本”,180萬計入“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的“公”字很重要,從字面上看就能看出是所有股東共享的資本性積累。以上述為例,這180萬是股東所有的,如果這180萬用于轉增注冊資本,從稅法上的分解動作是先分后投,注意分錢了請繳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