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的責任承擔 國際上,侵犯商標權的責任主要有3種: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以我國的有關規(guī)定為例,3種責任的方式如下。 (一)民事責任 商標權民事責任是指侵權人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給商標權利人造成損害而應向其承擔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及賠償損失等責任。我國《商標法》對于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責任問題規(guī)定了以下幾點。 ①賠償數額。我國《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guī)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②即發(fā)侵權的制止,即對正在實施但損害結果尚未顯現(xiàn)或者即將實施的侵權行為采取行動予以制止。制止即發(fā)侵權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護商標專用權人的合法權益,把已經或即將實施的侵權行為的損害降至最低。 ③證據保全!渡虡朔ā返冢担笚l規(guī)定,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請后,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二)行政責任 商標行政責任是指主管機關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采取的處罰措施。根據我國《商標法》第53條的規(guī)定,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①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②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③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非法營業(yè)額50%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5倍以上的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jié)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刑事責任 商標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的侵權行為情節(jié)或后果嚴重,構成了刑法中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因此要受到刑事制裁。我國商標法第59條規(guī)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侵犯商標權的責任承擔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