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 1.中國馳名商標認定分為行政認定和司法認定兩類。 2.兩種認定的差別 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的馳名商標,得到的跨類保護比較多,如商標局在審查商標注冊申請以及工商部門在審查企業(yè)名稱申請時,如果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準備申請注冊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上時,商標局一般都會主動地對這些商標不予核準注冊,各地工商部門也會主動地不予核準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相類似的公司名稱。 但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很難享受到這樣的待遇,因為由各地中級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并沒有在國家工商總局統(tǒng)一備案和統(tǒng)一公告,商標局和各地工商局壓根就不知道他是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當然不會主動地給予保護。 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遇到別的公司侵權時,就只能自己提出異議或爭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遇到外地公司把他的馳名商標作為公司名稱時,他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總的來說,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遇到侵權時,只能由擁有這個馳名商標的企業(yè)被動地通過打官司來維權,但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的馳名商標在遇到侵權時,卻能得到工商部門的主動保護。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方法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