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是企業(yè)的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負責對公司事務等進行決策,公司董事會的職權還是很大的,董事會一般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董事任期由章程規(guī)定,最長三年但可以連選連任,那么,跟著上海營業(yè)執(zhí)照辦理網小編一起來了解董事會成員構成是什么? 一、董事會成員構成是什么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組成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由3~13人組成。 (2)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yè)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包括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職工代表。 (3)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 (4)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5)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連選可以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5~19人。 (2)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3)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 (4)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 二、董事會的職權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執(zhí)行股東(大)會決議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大)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是91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董事會成員構成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