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銷與注銷有哪些注意事項? 公司是我國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處理的撤銷和注銷也是不同的,事實上,此“銷”非彼“銷”,它們沒想象的那么簡單,混淆這兩個企業(yè)經(jīng)營的基本概念可能會對自己的企業(yè)造成不良的后果。那么公司撤銷與注銷有哪些注意事項,撤銷與注銷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公司撤銷的注意事項: 一、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二、債權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項,清算組應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發(fā)表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建議保留送達回執(zhí)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 三、公司要合法的安置勞動者。 公司注銷的注意事項: 一、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成立清算。 二、清算組在清算中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chǎn)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chǎn)。 三、有些企業(yè)應當在申請注銷登記前先行辦理有關手續(xù),比如說有的要先辦理注銷稅務登記證,要先辦理這個稅務登記的注銷。 四、正在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立案調查的企業(yè),應當在案件調查處理終結后申請注銷登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以上是91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公司撤銷與注銷有哪些注意事項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