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慶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關除20%的費用。其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800元 (2)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1-20%) 勞務報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經(jīng)常性,不便于按月計算,所以,規(guī)定凡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按次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xù)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nèi)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氫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紤]屬地管轄與時間劃定有交叉的特殊情況,統(tǒng)一規(guī)定以縣(含縣級市、區(qū))為一地,其管轄內(nèi)的一個月內(nèi)的勞務服務為一次;當月跨縣地域的,則應分別計算。 上述勞務報酬中所得中的"同一項目",是指勞務報酬所得列舉29項具體勞務項目中的某一單項,如果個人兼有不同的勞務報酬所得,應當分別按不同的項目所得定額或定率減除費用。 此外,獲得勞務報酬所得的納稅人從其收入中支付給中介人和相關人員的報酬,在定率扣除20%的費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對中介人和相關人員取得的報酬,應分別計征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