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稅收,一直是大家比較關注的,但是對于一些比較細節(jié)的內容,大家又其實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徹,但這都是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代理注冊上海公司網(wǎng)小編整理了個人所得稅申報什么意思相關的知識,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個人所得稅申報什么意思 個人所得稅申報是指個人年度收入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報個稅并進行繳納;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 二、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jīng)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chǎn)租賃所得; (八)財產(chǎn)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三、個稅申報 符合需要辦理匯算清繳情形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居民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jīng)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的個人取得經(jīng)營所得的,應當辦理預繳申報和匯算清繳。 納稅人應當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經(jīng)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jīng)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中國境內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中國境內經(jīng)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應稅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以下情形之一的非居民個人,應當辦理納稅申報: ——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非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